当前位置:开云手机站官网(北京)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郑州市公安局惠济第一分局警用电动车和警用移动终端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量:1849  发布时间:2017/7/11 9:12:00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郑州市公安局惠济第一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警用电动车和警用移动终端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524

2、招标内容

包号

产品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交货期限

1

警用电动车

60

158辆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

警用移动终端

42.7

100部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和要求”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有可执行本项目业务的经营范围,且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有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与本项目采购人及相关代理机构没有行政及经济关联或利害关系。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 持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或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证明。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7年7月11日至17日,每天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或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

6、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定于2017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举行开标会,届时供应商代表应到场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惠济第一分局

地址:郑州市生产路4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3947624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0371-69131990    传真:0371-6913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