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周口东服务区中央空调(风管机)采购安装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资金已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委托河南高速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括:服务区集餐饮区、客房、超市和公共服务为一体,除客房以外互为联通,拟采购中央空调(风管机)满足使用要求。
2.2 项目名称: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周口东服务区中央空调(风管机)采购安装;
2.3 交货地点:周口东服务区
2.4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及系统安装调试。
2.5 招标范围:对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2.6 具体设备情况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台)
控制方式
供货地点
1
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
制冷量 : 12-13kW;
制冷功率 :4-5kW ;
制热量 :13-14 kW ;
制热功率 :3.5-5kW ;
循环风量: ≥1800m3/h ;
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比EER≥2.55
32
遥控
周口东服务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制造商或被授权经销商。
3.2 如为经销商,应出具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3.3 近三年(2014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以来,每年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空调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淮河东路41号河南高速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318室(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淮河东路19号12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大河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联 系 人:顾先生
电 话:0371-86073091
招标代理:河南高速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淮河东路41号
联 系 人:武女士
电 话:0371-68969026
传 真:0371-6896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