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16年第一、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清丰县2016年第一、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经 濮国土资发【2017】45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2016年第一、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招标编号:ZJLZHB-2017-0501
3、建设地点:清丰县
4、建设内容:机井、电力、道路等建设内容
5、投资金额:约1500万元
6、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7、工期要求:60日历天/标段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9、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第一批:一标段:伐树、田间道路、其他工程。
二标段:田间道路。
三标段:高压线路工程、地埋低压线工程。
四标段:农用井成孔工程、井堡、涂塑软管、井用潜水泵设备购置及安装。
第二批:五标段:水源工程、沟渠桥涵工程。
六标段:高压线路工程、地埋低压线工程。
七标段:土地推土平整工程、其他工程。
八标段:田间道路。
九标段:田间道路。
十标段:田间道路。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第1-6标段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均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7-8标段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
第9-10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凿井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6、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起有类似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施工工程业绩一项(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
8、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2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指 信用中国 网站,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在袋口及易开口处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3、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材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4、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丰县政通大道279号工商银行二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纳税要求:中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的全部税金在清丰县税务部门缴纳。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2标段:叁万元整;3、标段:壹万元整;4、标段:壹万叁仟元整;5、标段:贰万元整;6、标段:壹万伍仟元整;7、标段:壹万贰仟元整;8、9标段:壹万贰仟元整;10、标段: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2、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3、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及时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3-72397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371-87520522、18625461550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