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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电动叉车、热收缩膜采购项目1包(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874  发布时间:2017/7/6 11:5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电动叉车、热收缩膜采购项目1包(二次)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委托,对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电动叉车、热收缩膜采购项目1包(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电动叉车、热收缩膜采购项目1包(二次)  

1.2项目编号:HNDCZ-2017-219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招标货物概况:电动叉车2台,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1.5质保期:12个月;  

1.6交货期:30日历天;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商;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7、投标单位承诺提供采购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许昌市竹林路陈庄街交叉口西50米路南东城高中培训中心521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采购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许昌中原福港大酒店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许昌市八一路东段1999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许昌市烟草公司内网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栏目》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    址:许昌市湖滨路43号  

联 系 人:张亚威  

联系电话:0374-2788018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374-3199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