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XJSGC-2017-38
1、招标条件
正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由正阳县发改委正发改【2015】1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正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2.2、建设地点:正阳县污水处理厂区
2.3、建设内容: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为1.5万m³/d,自县城区护城河向西沿雷岗路至建设路北段,辅设DN300mm球墨铸铁管2.5KM,厂区新增1500m³清水池1座,新增送水泵2台。详细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 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人员配备齐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5 日至 7 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密封的档案袋上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4.3 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予以否决。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16:00时前(以银行实际时间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下面指定账户,以到账日期为,凭银行转账凭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正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退还时持交易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1:河南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5090 7001 1000 00060—0001
开 户 行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帐 号:5230 1004 2712 0119 999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上午9 时30分,地点为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正阳县人民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96-8925999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6-3306806
2017年7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