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设施抢修(险)及拆改迁项目-施工单位比选招标公告
浏览量:1641 发布时间:2017/7/4 15:05:00
1、招标条件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委托,现对设施抢修(险)及拆改迁项目-施工单位比选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设施抢修(险)及拆改迁项目-施工单位比选 2.2项目地点:郑州市 2.3招标范围:郑州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抢修(险)及拆改迁 2.4入围数量:5家。 2.5服务期限:有效期限暂定为二年。 2.6工作要求:所承担设施抢修(险)及拆改迁工作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符合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的相关管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能力。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业绩要求:企业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3.6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为准)。 3.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1.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1.5 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人); 4.1.6 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6款报名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1楼2101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1楼2101室)。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0371-63987108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9号与姚寨路口天一大厦210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56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