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谈判项目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视频会议室相关配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采购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巩义市公路管理局视频会议室相关配置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7-24
3、资金来源:省补资金
4、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5万元
5、采购内容:投影机、摄像机、音频设备等(详见谈判文件)
6、工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供应商是经销商(代理商),还须出具生产商(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主要产品(摄像机)的授权书;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人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7月 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所需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② 供应商须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供应商是经销商(代理商),还须出具生产商(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主要产品(摄像机)的授权书;
③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 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⑤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证明;
⑦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⑧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
2、报名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B座19楼203室)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5890076111
地 址:巩义市新兴东路107号河大大厦A座11层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赵女士
电 话:0371- 61685888 15837152157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
邮 箱:hjzbbgs@126.com
日 期: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