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水利局关于对“开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开封市规划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南水北调入汴工程要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开封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水利局关于对“开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开封市规划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南水北调入汴工程要件)
(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7)114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300万元
(5)招标范围:“开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开封市规划水资源论证”编制
2.2标段划分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开封市水利局关于对“开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开封市规划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南水北调入汴工程要件)
2.3 计划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1)计划服务期:六个月
(2)质量要求: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以及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项目工作;
(4)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
3.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3.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并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并清晰可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3.6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下载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报名和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月3日至 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 5013 室 7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资料1套。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预算价的2%,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穆女士
电 话:0371-23838529
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103785702
8.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开封市水利局规划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529
纪检监督:开封市水利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1-2385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