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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平台采购大屏幕项目

浏览量:2603  发布时间:2017/7/3 18:06:00

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平台采购大屏幕项目  

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平台采购大屏幕,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7-24,采购人为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供货地点: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2预算金额:约29万元;  

2.3采购内容:公车平台大屏幕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2.4供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询价所采购设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近三个月):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提供企业自2014年1月 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只需提供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  

3.4 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询价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5 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 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询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询价通知书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 报名要求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5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财务审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完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可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询价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7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询价通知书;  

5.2 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询价通知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询价网》、《河南询价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紫荆路与政通路交叉口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马女士 贺先生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13253557878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