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办公楼屋面防水维修改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次招标的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工程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扬州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2.2项目概况:屋面防水,总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20万元;
2.6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2014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盈利。
3.3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 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含)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项目经理要求:
3.4.1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2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含)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日期以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同日或之后开具的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 2017年7月3日 至 2017年7月7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307室;
4.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7)2014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使用)
4.4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22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371-68581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联 系 人:李静、闫志明
电 话:0371-6885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