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投资大厦双回路电源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投资大厦双回路电源改造
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7YXDL)142号
2.2双回路电源改造计划:新增出线柜1台,新增中心配高压柜5面,航海路、第九大街需过路顶管,增设电缆井约10座,配套电缆约1500米。排管约1000米,配套附件辅材若干,进行电缆试验,保护校验,中心配基础改造及中心配施工安装等。
2.3 招标范围:投资大厦双回路电源改造,包括中心配所需电力设施设备及配套附件辅材采购、安装、中心配基础改造施工、试验、检验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进行廉洁资格审查,只有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一步投标程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省内企业)、第三条(省外企业)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名时可不提供原件,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网站查询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原件、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3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电力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经营状况、履约情况良好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文件;
3.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电力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和业绩合同。
3.6 其他要求:
3.6.1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等。
3.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4廉洁承诺: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做出书面廉洁承诺(盖章有效),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进行商业贿赂,不搞串标、围标等非法投标活动;
3.6.5代表本单位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近半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等相关资料。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3号(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中华大厦19楼1918房间)报名。
4.2报名时请按上述“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证书等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单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保证提供报名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4.3廉洁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报名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廉洁资格审查须知》和《廉洁资格审查表》,应按照《廉洁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准备相关的书面资料及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经理本人报送并接受廉洁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人报送的廉洁资格审查资料。
廉洁资格审查地点:郑州经开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一楼门岗东侧大厅(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4.4 招标文件的获悉:
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时间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7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第八大街交叉口经开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王永
联系电话:0371-86629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联系人:韦玉军 沈政 周圆芳 位小坤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