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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贸易学校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594  发布时间:2017/7/3 16:48:00

   

1. 招标条件  

郑州工业贸易学校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招标人为郑州工业贸易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公开招标事宜,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工业贸易学校新校区,郑州市中牟县平安大道以南、通商路以东  

2.2本次招标规模:郑州工业贸易学校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本项目为室外直供及加压管网,水源为两路进水,一路接通商路DN500市政主管道、一路待郑信路市政管道铺设后对接并于所在地自来水市政管网碰头。  

2.3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3.2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配合保障城市供水生产安全等方面施工及协调能力,并具有对其承建工程并入项目所在地城市自来水管网及有组织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门验收、移交工程等能力(须提供相关承诺书,且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及由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和施工期间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2项已完工的类似给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且单项工程价均在200万元或以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的给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②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报名时间段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③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材料。  

3.7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且有一年及以上实现盈利(即净利润大于零)。  

3.8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球墨铸铁管材、二次加压供水设备的厂家授权书;须提供球墨铸铁(管材、管件)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须提供球墨铸铁(管材、管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须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307室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等相关资料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资料、业绩相关材料、信誉要求相关材料、财务要求相关材料、产品要求相关材料、相关承诺证明材料等。  

以上资料均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留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工业贸易学校  

联 系 人:宋丹举  

电    话:0371-85395663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7室   

联 系 人: 段明涛、花海燕  

电    话:0371-68865936  

电子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日  期: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