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委托,就其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有机物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有机物类项目(第二包段)
二、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334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第二包段所招设备:
包二:
采购内容
仪器数量(台/套)
预算单价
(人民币:万元)
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万元)
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
1
95
130
现场土壤PAH测定仪
1
35
以上所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相关服务及其它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本项目第二包段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3.供货交货期:
包二: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4.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第七章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有规定的,按第七章相关设备规定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中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关服务的经营内容;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包二中的“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现场土壤PAH测定仪”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4.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且显示无不良记录。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7月3日 ~ 2017年7月7日 每天8:3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即中原银行)8楼801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开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包二中的“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现场土壤PAH测定仪”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6)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且显示无不良记录。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注:1)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注册前的资料。
2)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5日 09:3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楼开标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采 购 人: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7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1-6718932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毕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28026、65928339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
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先生
项目电话:0371-6592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