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开云手机站官网(北京)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固始县草庙集乡王岗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974  发布时间:2017/7/3 11:32:00

固始县草庙集乡王岗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始县草庙集乡王岗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固始县草庙集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固始县草庙集乡王岗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2.2 招标编号:GCGZ-2017-0095  

2.3 建设地点:固始县草庙集乡王岗村;  

2.4 建设内容:固始县草庙集乡王岗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位于草庙集乡王岗村,总建设规模422.9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中清淤渠道1.39公里,清淤土方量112078.4方,规划溢洪道1座,进水口1座,限载标志碑2座,A1型过路管涵34座,新建5米宽水泥路3.425公里。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项目总投资:约492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7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4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3.5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期内)。  

3.7 投标企业需到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购买CA后方可参加报名;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逾期不候。  

4.2 报名须知:  

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肆份(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劳务合同、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河南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登记后方可报名)网页截图包括企业和项目经理两项,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  

4.3招标文件同时发售,售价5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始县草庙集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1368474083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訾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6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固始县草庙集乡人民政府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