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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17年网点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07  发布时间:2017/6/30 16:26:00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17年网点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17年网点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17年网点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1年(入围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评一次,考核合格的入围供应商经招标人同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考核不合格的入围供应将自动退出供应商库)。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段  

采购设备内容  

计量  

单位  

中标人数量  

年采内容描述  

1  

激光打印机  

台  

2  

河南省分公司下辖各市分公司年度所有的新增、更换等。  

   

多功能激光打印机

台  

2  

报表打印机  

台  

1  

票据打印机  

台  

3  

刷卡器  

台  

1  

密码键盘  

台  

4  

存折票据鉴伪仪  

台  

1  

对讲机   

台  

5  

身份证复印机  

台  

1  

6  

监控硬盘  

台  

1  

注:本项目供应商可投报多个标段,可同时中标多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经营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2.3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标段1到标段5,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需获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标段6,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需获得生产厂家或中国区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提供17%税率发票;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63号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东配楼3楼招标代理中心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