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对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维修办公区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维修办公区域项目
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74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概算:27万元
5、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6、项目地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办公区
7、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30 日至 2017年 7 月 4 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7 月 4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92608808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5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