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开云手机站官网(北京)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浉河区吴家店镇太阳坡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49  发布时间:2017/6/30 14:35:00

浉河区吴家店镇太阳坡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浉河区吴家店镇太阳坡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太阳坡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浉河区吴家店镇太阳坡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2.2工程地点:浉河区吴家店镇太阳坡村委会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范围及工程量项目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动态考核合格。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  

    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出之日);  

    3.投标企业须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 6月30日至2017年 7 月 6 日每日上午9时 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装钉成册;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本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携带以下人员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企业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资料员、造价员(预算员)、劳务员;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太阳坡村民委员会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太阳坡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837651669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西城科技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17839739158  

招标监督机构: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376-353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