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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956  发布时间:2017/6/30 11:5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城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城市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  

2.2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7)032号  

2.3 项目编号:永公采(2017)081号  

2.4 项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中原路中段路西永城市中心医院西侧。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预算金额:建设总投资估算:11554875.00元人民币(含土建、安装等)(注:投资估算未包含土地征用和拆迁费用,不含红线外市政代征和市政站点及道路、管线的敷设费用,不含建设期利息),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以决算审计的工程投资总额为准。  

2.7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360日历天。  

       监理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8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标段:永城市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施工(规划建筑面积:7236.53㎡;地上5层,地下2层)。  

   监理标段:永城市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指近三年度财务盈利)(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提供公示网页截图);监理标段投标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提供公示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证明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为准)。  

3.6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6月30日查询到2017年6月30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4.2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4.2.1 施工标段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提供可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查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提供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建造师本人,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12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保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2.2 监理标段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12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保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2.3 以上证件须携带副本原件(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4.2.4 不符合招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5 投标申请人为三证合一的证件需提供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1000/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中原路中段路西永城市中心医院西侧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2385362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1-86688490  18738038991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