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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浏览量:1867  发布时间:2017/6/30 10:56:00

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已由信发改城市【2016】1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第一次招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光山县望月新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  

   2.2 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7】53号    

   2.3 建设地点: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  

   2.4 项目概况:本工程西起西环路,东至工业路,道路全长1160.9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挖填、修筑沥青混凝土道路和安砌路缘石,安装路灯,铺设燃气、通信、给水和污水管网等。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其他工程无在建项目;  

   3.4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到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光明大厦)三楼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报名窗口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光明大厦)三楼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7年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6-8865902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电话/传真: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