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2016年扶贫结余资金采购农资项目
项目编号:WJZC【2017】XJ093
二、变更内容:
1.原询价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项原“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化肥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投标人为化肥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化肥生产企业公章)”现变更为“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化肥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化肥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化肥生产企业公章)”;
2.删除询价文件涉及到《肥料登记证》的部分。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3902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五交化大厦1105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7-63137669
传真:0377-61707107 电子邮件:nyfdzb@163.com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