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嵩县库区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嵩县库区乡伊河草寺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嵩县库区乡伊河草寺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二、 项目编号:HNXW-201810
三、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四、 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评标地点:嵩县书院新村院内13号楼201室
评委会名单:杨小平、王新乐、任剑峰
五、 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润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56号25号楼1单元15层1501号
投标总报价:316000.00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及证号:张 磊 豫241161694458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新黄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长恒县蒲西区长恒大道北侧鸿玺台10幢146号商铺 投标总报价:317500.00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4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李海斌 豫241141459205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库区乡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库区乡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79-66451002
招标代理: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第6幢三层3001-1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8086018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