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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定点单位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3288  发布时间:2018/10/18 16:35:00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就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定点单位项目(二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定点单位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XYZB-2018-37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简要说明:为进一步理顺以“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为原则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规范和加强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聘规划编制定点单位。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规划编制定点单位,将主要承担郑州市范围内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的市政工程规划、研究报告等的编制任务及其他后续服务工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确定定点服务单位数量:3-4家;

6.服务期限:2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9月26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10月17日

评标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侯森子、周忠敏、刘旭锋、秦江、李勇

五、中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人: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投标报价:主干路及以上规划2.2 万元/公里

          支路次干路规划1.6 万元/公里

互通式立交规划(其他按正常段考虑)15万元/座

服务期限:2年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项目负责人:逯靖远

评标情况:88.22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主干路及以上规划2.2 万元/公里

          支路次干路规划1.7 万元/公里

互通式立交规划(其他按正常段考虑)15万元/座

服务期限:2年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项目负责人:赖琰

评标情况:84.83 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主干路及以上规划2.1万元/公里

          支路次干路规划1.6 万元/公里

互通式立交规划(其他按正常段考虑)15万元/座

服务期限:2年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项目负责人:张琼

评标情况:73.64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四中标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主干路及以上规划2万元/公里

          支路次干路规划1.6 万元/公里

互通式立交规划(其他按正常段考虑)12万元/座

服务期限:2年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项目负责人:齐亮

评标情况:72.98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88520

地址: 郑州市嵩山北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先生  卞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58833,86258835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服务费为7.05万元。

本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