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闫坟(瑞春小区3#地块)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委托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闫坟(瑞春小区3#地块)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确认谈判工作,并于2018年10月9日发布了预中标结果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闫坟(瑞春小区3#地块)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2、采购编号:郑经采公开【2018YDGCDL】8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2018年6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5、确认谈判备忘录签订时间:2018年9月20日
6、预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8年10月9日
7、项目概况: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闫坟(瑞春小区3#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拟建设拆迁安置房,依据经开区对拆迁村民住房保障的承诺,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按照郑州市拆迁安置有关政策,首先保障失地农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安置问题。该项目功能主要为安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拟拆迁的闫坟村民。闫坟村共拟拆迁补偿340户,1342人;闫坟村拆迁共腾出土地面积237亩,拆迁的建筑物总面积为24.48万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二路以北,经南十一路以南,经开第二十四大街以西区域,建设规划用地面积为41074.78平方米;拟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143233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33560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含治安联防站1538平方米,公厕70平方米)1608平方米,物业用房505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301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4917平方米,配建人防工程。安置房1272套,预计可安置1484人。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51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156个。容积率3.49,绿化率30.37%。投资估算总额为75286.55万元。
8、采购范围:采购社会资本方。
二、评审及谈判小组成员信息:
1、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洪五州、周丽、陆普陶、陈卫、陈雅洁、唐玉阳、吴喜梅
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政府方代表:王永超、刘文强、李世鹏、于世安、曹淑敏
社会资本代表:沈杰、宋斌斌、陈安新、沈汉兴、徐宝星、周兵、杜萌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门市常乐镇
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中标人投标报价:年投资收益率:6.49%;与年投资收益率对应的年可用性补贴:80017912.00元/年。
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17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5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四、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7398213
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系人:项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35285 010-88086760
电子邮件:xxh@dayue.com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索克大厦十楼1026室
联系人:施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777553
邮 箱:hnyd2014_6688@163.com
六、监督部门: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6785550
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联系电话:0371-5591636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