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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检察院小店电教室装修改造项目结果公示

浏览量:4450  发布时间:2018/10/15 17:56:00

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新乡市检察院小店电教室装修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市检察院小店电教室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18-204、2018-095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2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

评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理中心第六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志平  张凌凌  王彬  候应武  郭慧娟

五、本项目结果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开元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16729.54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荆树玉   专业及级别:建筑  二级    注册证号:豫241000805599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17022.30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范娟娟   专业及级别:建筑工程、贰级  注册证号:豫24115169366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超维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11488.57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文飚   专业及级别:建筑工程、贰级   注册证号:豫241121338757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招标文件要求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75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本次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八、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

新乡市住建委:0373-3696569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100号

联 系 人:刘晓鸣

电    话:13782508000

代理机构: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6号

联 系 人:刘星举

电    话:0373-3069696  18637388288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